各镇、园区和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灌南县2020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围绕灌南县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现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点)遴选工作,依托示范基地(点)积极做好农业主推技术示范推广工作。
一、遴选范围
依托现有农业科研教学推广单位示范基地以及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种养基地,围绕我县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遴选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点)。
二、遴选数量
根据灌南县2020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实施方案要求,遴选葡萄、食用菌、稻渔综合种养等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各1个,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示范点各3个。
三、具备条件
1、示范基地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管理规范,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能力,认定后要统一竖立含有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标识的标牌。
2、示范基地具备示范展示能力,拥有土地自主产权或合同期在3年以上,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种养技术模式处县内较高水平,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葡萄、食用菌规模达到100亩以上,稻渔综合种养达到500亩以上)。
3、示范基地要与农技推广机构、科研院校(所)有效结合,通过培训指导有效提高示范基地科技水平。
4、示范点条件参照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遴选程序
申请认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点)的主体,需填报2020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点)申报表,以及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基地使用权限证明、与农技推广机构或科研院校(所)合作协议等材料,经各镇、园区农业管理部门审核推荐,县级主管部门择优认定。
请符合遴选条件的主体将上述材料一式两份,于2020年12月7日-12月11日,报送至灌南县农业农村局209室,联系人:赵志花,联系电话:0518-80925517,邮箱:gnnykjk@163.com。
附件
灌南县2020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点)申报表
申报主体名称 |
申报类别(示范基地/示范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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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点)地址 |
产业类别(葡萄/食用菌/稻渔混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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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规模 |
联系人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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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指导单位 |
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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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基地(点)简介(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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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 意见 |
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认真履行示范基地职责,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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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园区农业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年月日 |
县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年月日 |
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