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职称办、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各有关单位、市直文广旅系统各单位:

根据全市职称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我市艺术、图书、文博、群文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文化艺术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二)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申报条件

(一)全省艺术、图书、文博、群文专业评审按《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图书资料专业研究馆员资格条件>等4个专业资格条件的通知》 (苏职称〔2014〕17号) 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执行。    

(二)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的有关规定,外语(古汉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申报时可不提交相关材料。

(三)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

(四)中、初级申报人员,所发表论文不作核心期刊要求。

(五)学历、资历要求

1、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

(1)中级: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或获得中专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2)初级:获得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申报评审助理级职称。

2.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

(1)中级:获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获得其他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考核认定中级职称;获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获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可报评中级职称。

(2)初级:获得其他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获得其他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获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可报评初级职称。

(六)关于学历的认定问题

1.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部队院校全日制教育毕业证书,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校对学制两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所授予的党校学历,在参加职称评定时予以认可。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分别视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大中专结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可比照相应国民教育序列毕业生降低一个等级。

4.各类培训班颁发的修业、结业、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可作为评审其专业能力的参考要素。

(七)关于同级转评和跨系列申报评审职称问题

1.同级转评须转岗满1年后方可申报评审,转评后须工作满1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原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2.专业技术人才可自主申报两个系列(专业)以上的职称,但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个系列(专业)职称。

3.同系列不同专业职称可直接申报同系列高一级职称。

(八) 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申报条件

1、参与作品获得由中宣部、文化部、中国文联(含下属一级协会)主办的“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群星奖)、中国戏剧奖(小戏小品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曲艺牡丹奖、全国美术展览、中国美术金彩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摄影金像奖等国家级重要艺术奖项。

 2、主创或主编作品获得由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文联(含下属一级协会)主办的省“五个一工程”奖、省文华奖、省“五星工程奖”、省戏剧奖(小戏小品奖、红梅奖)、省音乐茉莉花奖、省舞蹈莲花奖、省曲艺芦花奖、省美术奖、省优秀美术作品展、省青年美术作品展、江苏金陵百家画展、省摄影奖、省书法奖等省级重要艺术奖项的一等奖或相当于一等奖。

3、主创或主编作品获得由省教育厅主办的省艺术职业学校教师技能大赛一等奖;由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文联(含下属一级协会)主办的其他新设的有重大影响的艺术赛事一等奖。

4、主持或主要参与完成的文博、图书相关科研项目,审核通过或验收合格,参与完成的项目获省(部)级学术奖三等奖以上奖项(前3人或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5、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在相应技术岗位工作中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贡献,原则上应高于我省现行相应职称系列(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相关要求,并得到社会和业内的认可。符合正常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须按正常申报渠道报中级职称评审,不得申报考核认定。

三、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一)初级考核认定材料报送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县区单位一式4份,市直属单位一式3份,并附免冠二寸近期正面照片一张。

2、有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继续教育结业证书或者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合格证。

4、获奖奖状及证书原件。

5、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复印件。

(二)中级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请用A3打印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县、区单位一式4份,市直属单位一式3份,并附免冠二寸近期正面照片一张。

2、《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纸质打印件3份和电子文档1份。打印件纸张标准为A3纸(由本人填写,单位组织、人事、职称部门审核)。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申报类别+申报级别+姓名(例如:群文馆员李××)。

3、《承诺书》,由本人书写并签名。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5、有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6、继续教育结业证书或者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合格证。

7、《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益活动核定表》。

8、取得现资格以来本人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9、《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考核表》,任职期间考核档案附后。

10、专业岗位聘书或者聘用合同书复印件。

11、取得现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复印件。

12、破格晋升依据及相关材料。

13、获奖奖状及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14、取得现资格专业技术以来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15、取得现资格以来理论成果,论文、专著(译著)原件与复印件,篇(部)数按各专业的要求和规定。

16、《专业技术人员赴农村、基层演出场次核定表》。根据《关于艺术表演团体专业技术人员赴农村、基层演出的暂行规定》(苏文职改〔2006〕6号)文件精神,请认真填写。

17、其他相关材料。

四、资格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申报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主管部门、县区人社部门及人事代理部门复审,申报材料按规定程序经行业主管部门、县区人社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初审后,再报送评委会,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

五、申报渠道及时间

2020年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依托“连云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申报人员在互联网上登录http://117.60.146.126:8080/网址(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职称和继续教育栏),进入页面,点击“申报系统”,申报中级选择“评审”端口进入,申报初级选择“考核认定”端口进入,根据申报专业在线填报相关申报信息,信息填报成功后,将申报评审纸质材料按照要求进行装订后报送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人事处,联系人:李凤玲,联系电话:85681119;网上申报时间: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站开通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至7月24日;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至8月7日,逾期报送一律不予受理。请各单位根据申报专业要求,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审核和推荐上报工作。资格条件和本通知具体内容及相关申报表格可在附件下载(http://wglj.lyg.gov.cn/)。

附件:2020年初、中级申报相关表格.zip

连云港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

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